沪深证券交易所征求对REITs基础设施规则的意见

2020-09-05 16:02   来源: 互联网

9月5日,9月4日晚,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试行)业务办法"(以下简称"业务措施")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试行)销售指南"(以下简称"销售指南"),并征求公众意见。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审计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审计指南")。


业务措施"主要围绕"公开发行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规范整个业务流程的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引导基金经理和资产支持证券经理在明确权责的基础上加强工作协调,降低经营成本,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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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文件和审查程序;询价、上市和交易安排;加强管理协调;基础设施资金期限的管理要求;新购置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工作程序;基础设施资金的购置和股权变动要求等。


《发售指引》对基础设施基金询价定价,网下投资者配售,公众投资者认购等作出规定,包括询价及定价程序,策略配售认购安排,网下投资者及公众投资者认购安排等。"值得注意的是,两家交易所还对基础设施基金募集失败进行了明确界定,即基金募集期满出现以下情形:基金总份额未达到核准注册规模的80%;募集资金金额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者投资者人数低于1000人;且原股权或同一控制下关联方未按规定参与战略配售扣除战略配售部分后,网下销售比例低于公开发行数量的70%;其他导致募集失败的情形


审计指引澄清了公开募集的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审计要求,主要涉及业务参与者、基础设施项目、评估和现金流量、交易结构和业务管理安排。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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